潍坊市中医院员工诊疗行为规范
2019-06-24 14:16:30

为保证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,根据国家卫生部医 师诊疗行为规范要求,结合医院实际,对医院医师诊疗规范作如 下要求:

一、医务人员实施医疗行为,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 服务的宗旨,一切从病人病情的需要出发,采用快捷、价廉、高 效等适宜的方法和技术,努力改善病人状况,增进患者健康。

二、对就诊病人应主动热情,及时进行检查治疗和安排住院或转诊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病人。对急诊病人实行首诊 负责制,严把每一个诊疗或转诊环节,确保病人生命安全。任何 人不得利用转送病人、辅助检查、安排住院、手术等医疗活动收 取单位或病人的礼品和红包。

三、接诊医师诊断病人,必须首先进行耐心细致的问诊和严 格认真的检查。中医(中西医)类别执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必须 充分体现中医整体观念、辨证论治,体现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“望、闻、问、切”诊治病情,注重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,诊疗中应整体审查、四诊合参,辨证求本、病症兼顾,运用中医学 基本思维方式与诊疗方法 。

    需要用设备检查明确诊断的,要严格检查指征和适用对象,能用一般设备的不用特殊设备,能用简单方法的不用复杂方法, 能用国内设备的不用进口设备。严禁盲目检查、重复检查,坚决杜绝为单纯赢利而进行不必要的大型仪器检查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收受检查单位或检查科室的回扣。

四、医务人员治疗病人必须因病施治,采用适宜的治疗技术和手段,绝不允许任何科室或个人从单纯的经济利益出发,不顾病人的病情和经济能力,强让病人住院、手术、或滥用一些不必 要的昂贵的治疗。

五、医生处方使用药物,必须根据病人病情需要,同时要照 顾到病人的经济能力,一是要因病施治,不开与疾病无关的药物; 二是要使用首选药物,能用一般药品,不用贵重药品,能用国产 药品,不用进口药品;三是要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开药,严禁开大 处方;四是严禁借职务之便开人情方、搭车药。中医(中西医) 类别执业医师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,辩证使用中药饮片、 中成药、自制剂等中药制剂,注重发挥针灸、康复、罐疗等一系列的中医特色治疗技术,给患者提供“简、便、廉、验”的治疗方案。

六、医务人员诊断治疗病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规章制度 和技术操作规程,工作上认认真真,医术上精益求精,时间上争 分夺秒,努力提高诊疗效果。

七、医务人员应根据病人病情及时办理入、出院或转诊手续。 对确需住院治疗的,应及时收入住院。对经诊治能够在基层医院 或院外康复治疗的,应及时指导病人出院或转诊。对超过自身诊疗能力的,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向上级医院转诊。任何人不得不顾病人病情需要,强留或强转病人。

八、医务人员在业余时间及在本单位开展诊疗活动 ,应在单位的统一组织领导进行,任何人不得各行其是,私自开业行医。

九、医务人员出具诊断证明,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不得做伪证、假证,更不得借出具诊断证明谋取个人私利。

十、医务人员应确保医疗安全。出现诊疗差错或事故,应及时向科室或院领导进行汇报,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,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,或置之不理,更不能涂改医疗文书,歪曲事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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